各区县(自治县)经济信息委,两江新区、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,有关企业:
为贯彻落实《重庆市发展智能制造实施方案(2019—2022年)》(渝府发〔2018〕56号),加快推动重庆制造业智能化转型,分析传统制造业企业向智能制造企业转型的需求现状,评估企业的智能制造水平,着力解决企业面临的“智能制造是什么,怎么做,做什么,效果怎么样”等问题,提出科学、合理的智能化改造建议,现组织开展2019年第二批智能制造诊断评估目标企业征集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诊断目标企业申报基本条件
1.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业;
2.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;
3.申报项目符合国家、重庆市产业政策;
4.企业具备开展智能化改造的基本认识和积极性。
二、诊断目标企业申报流程
1.企业登录重庆市智能制造信息管理平台(网址:http://222.178.203.71:8010),提交完善相关注册信息,填写智能制造诊断评估企业申报系统;
2.各区县经济信息委登录重庆市智能制造信息管理平台,对企业申报资质进行初审;
3.市经济信息委依据企业问卷调查结果,按行业遴选300户企业作为2019年第二批智能制造诊断评估目标企业。
三、诊断流程
(一)做好准备工作。各诊断机构依据诊断企业数量和区县分布,合理分配专家和诊断时间,并提前通知企业和企业所在区县经济信息委做好诊断准备工作;
(二)企业深度自评。各诊断机构入企后,辅导企业利用智能制造信息管理平台开展深度自评估,全面掌握企业智能制造现状;
(三)现场全面诊断。诊断机构依据深度自评估报告,开展智能制造整体规划、设备与自动化、网络设施与布局、信息系统、数据管理与应用、生产制造、仓储物理、精益改善、全过程质量、环境健康安全、能源管控等环节的现场诊断;
(四)出具诊断报告。诊断机构依据诊断结果,提出企业智能化改造方案,并出具统一格式的智能制造诊断报告;
(五)企业实施改造。被诊断企业结合诊断报告和企业自身实际情况,自愿选择智能制造服务商,实施智能化改造。严禁诊断机构强制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。
四、时间安排
(一)诊断目标企业征集日期为2019年10月15日至25日。
(二)区县经信部门初审时间为2019年10月26日至31日。
(三)市经济信息委于2019年11月初确定诊断评估机构和诊断企业,并予以公布。
(四)各诊断评估机构于2019年12月底完成诊断评估任务,并提交诊断报告。
五、其他说明及要求
(一)市经济信息委负责智能制造诊断评估工作的总体组织。各区县经信部门负责对诊断工作进行指导、管理和监督,并做好诊断企业与诊断评估机构的沟通对接工作,确保诊断工作顺利进行。
(二)每个区县推荐诊断企业不受限制,申请进度及结果可登录智能制造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实时查询。
(三)本次诊断不收取诊断企业任何费用,诊断机构服务费用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按规定支出。
(四)填报企业在填报时间段内可对信息进行填报和修改,区县经信部门在初审时间段内可进行审核及调整审核结果,时间截止后相应系统权限关闭,仅可查询审核状态。
(五)诊断目标企业应遵守诊断评估工作要求,企业报名即视为同意诊断评估机构进驻企业,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评估机构入企诊断。
(六)诊断目标企业和诊断评估机构应遵守咨询诊断工作要求,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诊断服务的真实性负责。如诊断企业和诊断评估机构存在恶意串通、弄虚作假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,市经济信息委将取消诊断资格,追回骗取资金,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,相关企业和机构负责人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(七)诊断目标企业按照诊断评估报告开展智能化改造并取得成效,可在申报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(智能制造方向)时给予优先支持。
联系人:
智能化处 吴鹏飞 63895239
汽车工业处 杨明元 63898322
电子工业处 左翊君 63895209
智能终端处 罗 冲 63895592
材料工业处 柴美厚 63895608
消费品工业处 余 菲 63895034
装备工业处 王庆军 63897883
化工工业处 刘喜梅 63896701
生物医药处 魏彦杰 63895879
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2019年10月14日